![]() |
|
||||||||||||||
| | 网站首页 | 学校概况 | 制度建设 | 教学园地 | 德育教育 | 党员之家 | 共青团园地 | 校报专刊 | 招生信息 | 下载中心 | 留言 | | ||
|
||
|
|||||
| 巴彦淖尔市第二中学2005 -2006年度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评选条件 | |||||
作者:王军毅 文章来源:团委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1-26 ![]() |
|||||
|
1、围绕学校和班级的各项工作,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,起到积极向上的引领带头作用。积极主动协作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,特别是对“学习困难”同学的转化工作中,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 2、带领团员青年开展具有青少年特点和特色的有意义活动,并取得良好的效果。 3、各项制度健全,组织机构完善,积极主动地按时完成、政教处、团委及有关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。 4、加强组织管理,团员中没有违纪记录,在建设文明班级、文明校园活动中发挥重大作用。 二、“优秀团干部”的标准 1、热爱共青团组织,思想健康,表率作用大。 2、工作积极、认真,方法新颖有创造性,工作成绩显著。 3、学习刻苦、成绩优良。 4、组织协调能力强,在同学中有很高的威信,博学多才。 三、“优秀团员”标准 1、热爱共青团组织,热爱班集体。 2、能够积极参加学校团组织的各项活动。 3、能够在青年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。 4、品学兼优,工作任劳任怨,学习成绩良好。无违纪行为。 各支部在年度评优中,务必要遵守评选条件,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上报。 四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标准 为更全面准确地考核学生干部,调动学生干部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,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,促进良好的校纪、校风和学风的形成,对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制定以下标准: 1、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,品德优秀,并在中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中达到优秀。 2、学习成绩:担任学生干部后,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,学习刻苦努力,成绩良好。 3、工作能力和实绩:具有教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,校级学生干部能多次独立主持活动,效果好,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;班级中的班长、团支部书记所主持的各项工作应在学校各项评比中名列前茅,该班级在学校具有较大的影响。
巴彦淖尔市第二中学团委 2006.06.12 |
|||||
| 文章录入:jicunyi 责任编辑:jicunyi | |||||
| 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 |||||
| 最新热点 | 最新推荐 | 相关文章 | ||
| 没有相关文章 |
|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 |
|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 网站公告 | 管理登录 | | |||
|